經過週六一天的折騰
終於把搬家這檔子事給完成了
雖然累個半死
還熱的要命
尤其是來幫我搬家的劉同學
尤其的勞累
再次的感謝感謝
總算把家安好了
但是
很不幸
之前住的那間屋
本來想說轉租出去
沒想到
帶人家去簽轉租合同時
竟被告知
不可以!
當場暈倒
原來當時廚房漏水漏到樓下的問題還未解決
樓下現在索賠八千塊
還說要訴諸法庭
於是仲介不甘自己承擔
就禁止我們轉租
直到事情解決
否則押金不予退還
好吧
事到如今
也沒辦法
我們只能先行搬離
押金也沒有退
其實 事後想想
也許退回來的幾率只有10%不到
天!
我的一千塊!
只能說這次的租房子經歷 是我有史以來最糟糕的一次
我當時真是失敗
才會答應跟她一起合住
結果 屋子狀況糟到不行
(我感覺幾乎像是住在難民營)
到最後 還碰上這事
泣............
心得:於是 從此以後
堅決不再與人合住
還有,雖然已經不抱希望
但還是祈禱我的一千塊
以為我已經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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